Refund and Returns Policy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 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
損壞商品,請於收到貨品當日內,請立即利用Line客服 向客服人員聯繫,請提供訂單號碼和您的e – mail地址,以獲得更快的服務。 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,保持退貨商品、發票(電子發票則免)、配件、吊牌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之完整性。 

若原外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,來做寄送,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毀損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配件不齊者,商品及贈品一經拆封使用,恕不接受退貨。 

收到您完整的退貨商品及發票,確定符合退換貨標準,客服人員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換貨,並e-mail通知您退換貨完成,屆時請提供「訂購人」之「退款銀行、分行」及「帳號」。